如果一條公共屋村的人大都贊成把村內的噴水池都拆掉,改為村民的活動空間、各類商業/非商業機構的表演及展銷場地,讓村的管理公司有更多的收入、讓村民有更佳的公共環境。那麼?為甚麼建村時要建一個又一個的噴水池?走在城市裡,很多的水池都乾了,拆了。好像只有比較高尚的地方才有這玩意。噴水池、人造瀑布,好像越來越八十年代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