壞腦袋,總是色。
2010年5月31日 星期一
2010年3月30日 星期二
有時候就是差那一點點
多一條魚就能獲得獎品,剛好夠鐘。有時候就是差那一點點。不過,那天美婷和我都開心興奮得很。
最後半筒柬埔寨的菲林終於晒了,忘了這張相是Eric還是阿權替我拍的,拍得很好,謝謝。最開心的是:看這三個月來的照片,真的見到自己瘦了整個碼。成功戒了垃圾食品的毒,雖然我還很需要那些多巴胺,報紙上說除了垃圾食物外,還可以從毒品和性行為之中獲得。
上星期讀完《笑忘書》,那些內容纏繞心中久久不去,昆德拉先生是否太苛責人類?是他看得太透還是我想不透?要把感想好好寫下來。
By the way,連看《志明與春嬌》都竟覺有些像讀《金瓶梅》般的人性的可笑和悲哀。上腦了,其實《志明與春嬌》終究還是愛情輕喜劇,沒啥好深究吧?可是膠袋在牆角處反覆飄蕩,還是看得感慨。也許,把我們的日常鎖事和情事忠實地搬上銀幕,本來就是一個個可笑的故事吧?
2010年3月28日 星期日
2010年1月21日 星期四
高棉(十一)結語
還有地雷博物館和金邊及暹粒市內遊覽的感想,和前面的大同小異,沒有寫出來。這次旅程,是自從澳洲體驗生活之旅後的首次出國。行程在朋友們Eric和阿強的協調下,非常順利。很多感想,其實都無法以遊記的形式加以表達,反而是透過其他創作和融入了日常生活中一點一滴的滲透其中。這次的萬字遊記寫得散亂的,我當作是一種寫作練習和寫作習慣的養成,讀得大家不舒服,希望大家別介意。柬埔寨沒我們想像中那麼亂(不要以為那完全是《狗咬狗》中那個恐怖國度),人們都比想象中親切(離開旅館準備回港時,店主的媽媽更送了一條柬埔寨人傳統的圍巾給我,我回港後每個寒冷的日子都戴著),雖然人們都有些懶散(的士駕駛途中會叫你等等,司機叔叔要找朋友「嗲」幾句、不少店舖仍有午睡時間……但同時有一班人是超拼搏的),但也許這種的生活才算「正常」吧?而吳哥窟、洞薩里湖、殺戮場等景點都非常值得去。也許一生人都不會再來第二次,但這一趟旅程還算是在歷奇和心靈上都超額完成。
下一站去那好呢?
2010年1月20日 星期三
高棉(十)好味
將近結尾,說點輕鬆些的話題。柬埔寨的東西實在沒甚麼好買的,但是吃的東西,幸虧上天保祐,全都吃得不錯。在柬埔寨,在中檔次的餐廳吃高棉菜和泰國菜,大多數都有讓人滿意的評價。而在這裡,我特別想說說我們所吃過的其中兩款東西。柬埔寨式火鍋和昆虫小吃。
柬埔寨火鍋,是一個以炭爐生火,上面用一個鐵鍋煮食,如圖所見,這種鍋是二合一的:外面有湯的那一層是我們日常吃慣的港式打邊爐。而中間像一個鐵山的那一層,就像我們也見慣的韓燒,專燒肉片。只是當地人燒的肉片與別不同。我們在一家餐廳叫了一個肉片拼盤,內裡有雞、豬、羊之外還有蛇、駝鳥、鱷魚肉這些比較特別的選擇。味道如何?那可要大家親身感受才知道了。
而我們在吃這種火鍋時,發生了一段小插曲:當我們在鐵上烤肉時,肉片總會燒焦而黏附在鐵鍋上,那有何解決良方?先不告訴大家。先說那一段插曲:那鐵山的頂部放著一塊類似肉的東西,是那個鍋一放在爐上已經存在。那塊東西白白油油的,我和朋友們開始討論著那是甚麼。結果其中一位說:似乎是一種脂肪豐富的魚,類似鱈魚之類的。在好奇心驅使下,加上我天生輕妄的性格,便一刀把那塊東西切開幾份,分給朋友和自己。一人一口咬下去,感覺就像吃掉一塊很肥很肥的肥豬肉一樣。待應們經過,見此狀,吃了驚,立刻再拿來新一塊放到鐵山上,並說:Can’t eat! Can’t eat! The oil! 我想大家也猜到那是甚麼吧?那是一塊完全的豬油。用以讓豬油緩緩滑下以潤滑一下鐵鍋面,讓肉片不易燒焦。可是我們竟把那大塊豬油吃掉,真是kai到爆燈。而那個朋友仍說:那東西很像脂肪豐富的魚。
另一樣柬埔寨的特色食品就是炸蝗蟲。整條蟲原原本本的炸脆後,就是原原本本的整隻放入口中細味。在旅遊書看到當地有這種食品時,我就是獵奇的心呼喚我一定要試一下。到步後的第三天,已經看到在街邊有得賣。可是見到整堆蝗蟲像亂葬崗般堆在一起,每一隻都「有頭有臉」,幾隻腳更是毛茸茸,如蟑螂般,我還是打退堂鼓,拍拍照算了。
但在旅程最後一天,於公車中認識的一位美藉柬埔寨裔女生,在街邊檔前強烈推薦我吃,說很衛生,就像花生般的零食。二話不說,更從蝗蟲堆中拿出一隻,撕成兩半,她吃掉頭那半,腹部及以下就遞到我面前。當時,我的腦袋就像跳笨豬跳前一樣,一片空白,然後有一剎閃起《稻中乒團》裡前野生吞一隻蟬的那一格畫面。回過神來,我已經把那半隻蝗蟲在嘴裡嚼。…………的確很好吃,下半身的腹部像花生。我立刻買了十隻,而上半身呢,像確是像薯片一樣。不過,這東西非常油。也不怎麼衛生。
我吃八隻,肚子痛四天。亂來,有代價的。不過這次算是意料之內的狀況。吃掉一隻又一隻的蟲喎,真有趣!
2010年1月19日 星期二
高棉(九)吳哥窟2
《花樣年華和婚禮》
雖然不是特別好王家衛,但《花樣年華》確是一套深刻印象的電影。片末一幕:周慕雲到了吳哥窟,把他的秘密,都說給一棵老榕樹的樹洞,小僧尼在看,樹洞以泥土封沒,一切的往事都隔在毛玻璃以外。
在真實的吳哥景點裡,的確有數之不盡的頹垣敗瓦和榕樹洞,但是遊客太多,你要集中精神把甚麼說給榕樹,不可能。但我戴起耳機,坐在遺跡的石柱上聽一遍梅林茂的吳哥主題,感受到那些榕樹婉麗盤踞的形態,那些碎石壓在樹下如菩薩低眉,我突然明白了,周慕雲在樹洞前甚麼都沒有說,甚麼都不用說。我想,是樹洞用它的語言,向周慕雲說了千千萬萬遍。
在吳哥窟,意料之外,竟有不少當地人來這裡拍攝婚紗照片,穿著西式或傳統的禮服,帶著一隊兄弟姊妹和crew。為甚麼來這裡拍結婚照呢?我想他們大多數也覺得這裡漂亮吧?沒其他了。可能少數多一個層次會覺得這是他們民族的榮光,很值得把人生大事都扣連在這偉大古蹟吧?又或者,吳哥對他們來說,代表著永恆吧?
大家都知道,吳哥不會永恆、婚姻和愛也不會永恆。在吳哥拍婚紗照,是對一對新人的祝願,祝願是胡蘭成一本書的名字《今生今世》,在他們手仍能牽,心仍能跳的時日,吳哥的遺跡和榕樹們依然恬淡屹立,一對壁人在數十載的歲月挾著無數的風波後,依然能一起來吳哥看一個日落。今生今世,在某個程度,是永恆。
吳哥的婚禮
我想,這棵樹挺適合說秘密的。
吳哥的森林
吳哥的蜘蛛網別具詩意
看看這張相就能清楚吳哥的遺跡有多高大
千年的灌溉系統,現在都變了一個個靜謐的小湖。
壁畫上,盡是爭奪和殺戮的歷史和神話。
女神。
山中遺跡中的一個瀑布,瀑布下滿是吳哥蝶,以保護色夾雜了地上的樹葉,小孩見到這麼多野生蝶,專神灌注的把足觀看。
旅程中盡忠職守的相機:Ordry(Nikon FE2)(還有部Jack(Ricoh GR1s,不過沒機會上鏡))